学校各分工会、各位代表:
为进一步发挥教代会的民主参与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,使广大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,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建言献策,根据《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》的规定,为学院六届一次教职工代表、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做好准备,工会通过教代会代表、工会会员代表向全校教职工征集提案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提案工作的目的和意义
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依法行使学校民主管理、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,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、科学化的重要渠道,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、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载体,是调动教职员工积极性、激发教职员工创造性的重要途径。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,向广大教职员工及代表们宣传提案工作的意义,明确提案工作的目的,积极支持教职员工和代表们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。二、代表提案的范围和内容
教代会代表提案应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、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及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为基本遵循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紧扣新发展主题,对有关学校改革发展、人才培养、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队伍建设、民主管理、后勤服务及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内容以及反映广大教职工意愿,代表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(一)凡属本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,均可列为提案:
1.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;
2.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、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的建议和方案;
3.加强人才队伍、学科建设的建议和方案;
4.教学改革、后勤服务、生活福利、民主管理、校园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;
5.构建和谐校园、提升校园文化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;
6.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及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。
(二)属于本校职权范围以外及下列问题不能立案:
1.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相抵触的问题;
2.党、团事务及人民团体、民主党派内部的问题;
3.各单位及职能部门职责范围以内有权解决的问题;
4.学校已决定或已下文将要解决的问题;
5.个人的具体问题;
6.概念不清楚的问题。
三、提案的征集
(一)征集提案的办法
1.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,同时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代表附议,提案人和附议人须亲自签名。
2.代表拟定提案前应了解政策和法律法规,认真学习学校文件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以保证提案的准确性、代表性和严肃性;不仅提出问题,而且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建议。
3.提案必须要一案一议。手工填写或电脑填写打印提案表(见附件1)均可。提案表一式一份。要求格式规范,主题明确,方案清楚明了。
4.非正式代表对学校建设、改革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,可通过正式代表,按提案要求提出。
(二)征集提案的时间
提案征集于3月3日截止。由各分工会指定人员收集,送交教代会提案工作组(工会办公室陈婉云老师收)。
各分工会必须高度重视、认真落实提案征集工作,各分工会主席(含提名)应负总责,每个分工会至少要有2个以上提案并确定专人负责提案征集工作,以保证此项工作按程序顺利进行。学校工会将评选优秀提案并给予奖励。
附件1: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、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表
学院工会委员会
2023年2月12日